摄影机死盯紧密太有压迫感。纪录片一般,将一个受到《罪与罚》启发的道德悲剧,通过人物展示出来,结局有点感人。
10+ 重看重标 《扒手》是属于那种真正以影像自身来传达情感,而且因为所有元素都完美连接,甚至不应该被剖出断片的电影(就像布列松自己说的"不要用激动人心的画面去打动人,而要用画面关系去打动人"),完全体现了什么叫"可见和瞬间的行动,以及画面和声音的相互作用",是真正以电影语言本身进行的"创作"(这种电影才是真正的"Cinema",而大部分电影与之相比不过是有着"运动"的"Movie"而已)。我认为布列松的这种手法就是一种属于电影的"黄金比例" (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最后那句"让娜,为了最终与你相会,我走过了一条多么不寻常的路")
地铁上看别人偷钱包的片段惊呆了 一个看 一个眼线剪 一个路人穿越 一个路人背影跟随却停在观看目标对象前的背影上 这是镜头既不是pov也不是对象而是停在了中间!稍后偷钱包之后被人发现逼还 被偷人以脚出镜抢走男主的镜头 实在是太高了/火车站一场调度疯了 以及最后一场隔着铁窗的亲吻/主题上倒是跟希胖的rope很接近
因虚无而游荡,因未抵达而虚无,因时间未到而未抵达,直到最后一刻。
我信仰上帝。。。只有三分钟
布列松的《罪与罚》,最冷峻的犯罪艺术与最冷峻的现代主义精神
蓝光重刷。勉强及格。日记体的形式加布列松的时间结构,让这部电影的容量显然大于76分钟的片长。男主和朋友相聚时离开,无人的座位在一次挖剪后依然无人,又一次挖剪后,俩朋友返回座位——这个镜头交代的时间就是“两个单位”,虽然你并不知道一个单位是多久,但布列松的手法提示你这是一部经过压缩的电影。面无表情的男主全片做了三件事:磨练扒窃技能并持续工作、躲避警方的纠缠、和母亲以及女主的交接,电影用刻意放慢的角度,好像确有其事的展示扒窃的细节——这个反社会行为简直有魔术的魅力,男主虚无主义的举止也有种遭放逐的神性,然而女性角色把他拉回到人的状态——在他被捕、跌落神坛以后。也许这是一个自命不凡又频频碰壁的艺术家,幻想自己终能得到佳人包容的梦吧,这个梦挺有普世性的,不过故事编的并不紧凑,男主不止僵硬还有些躁郁毛病
跟《地下室手记》里的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,卑微又极端自大,冷漠却又很细腻。这部电影有意思的地方在于:他是唯一的,独特的讲述者,而镜头却充当了评论员。第一次行窃后的洋洋自得立马切到被捕;得知母亲病重切到酒吧练习偷窃……这都是镜头在微妙而又冷静地切割着这个年轻人。#资料馆
布列松拍电影的效率比米歇尔偷东西的效率还高。表演空间被压榨到仅剩只言片语与眼神的忽明忽暗,却仍产生四两拨千斤的效果,情感不是被悬置而是被延宕。很难不想到《局外人》——同样决绝而坚实的写作,只不过一个用的是笔,一个用的是摄影机 @2022-08-15 17:53:58
结局就像是Saul Goodman与Kim的距离,看似有间隔,实际爱和经历已经打破了所有的网与墙。亲脸拥抱却没有接吻类同于《春娇与志明》的尾声。扒手是手的艺术,怀疑是陀的心理,爱是最高的现实。The Prince of Pickpockets.
第一部布列松。无法进入,十分茫然…… / 二刷D→B+。这次看居然观感有些像反面的《乡村牧师》。像是一种心理-物态-心理的回环曲线。最迷人的是中段,独白与动作作为两种形式上分立的力量相拉锯,盗窃也由外在现实反向侵入内心世界(拉门的细部姿态转变)。
【A-】主人公上楼的镜头序列似乎能说明电影的一切:在画面中,环境永远先于角色出场,并在静止中确立其主体地位,而打破静止的角色仿佛也只是匆匆过客。但另一方面,画外音的步履声从未停歇,通过简洁的音效设置将不同的场景串联成完整的空间,精准构建起观众的预期,仿佛角色无处不在。于是我们得到了本片的视听密码,环境优先于角色,而声音又先行于画面。先声,后视,再感,也许此三步便是极简主义的真理,关于电影以何种方式给予观众预期并提供答案,《扒手》便是此中极致。
“我信仰上帝,但只信仰三分钟”的布列松,竟然把扒手行业拍出了神圣性。极简主义的镜头熨平了几乎所有剧情波动,只在行窃时让观众情不自禁的跟着心跳加速。这样的调度就如高空走索,最后短促而意外的爱情变奏还挺大胆的。PS男主手指真是又修长又漂亮,看他行窃就像在看指尖芭蕾…(我错了各位扒手大哥莫来扒我)
2012年3月@影城重看;疏离如局外人,节奏如散文诗。
独特的极简主义风格:大量留白,叠化蒙太奇顺接。日记式的人物独白进行第一人称叙述,这一点很接近《局外人》的叙事。行窃时采用固定而与物体平行的低机位固定“注视”镜头为营造紧张感。影片完全是加缪式的“荒诞—反抗”母题,偷窃不再是犯罪或者职业而是与虚无反抗的手段,另一种意义上的"艺术家”
为什么要比绝大多数的悬疑片还要扣人心弦? 2016.12.10 @法国文化中心 布列松有一种“零调度”的调度美。
10.0;電影中的主視角在電影本身的敘事中往往是作為全知視角的一部份,布列松在此片中無疑將自《死囚越獄》中引出的主觀性敘事帶入了幾近純粹的地界,攝影機的移動與時間的對切不可思議地劃出了內心動線
我是在MP4上看的,看了五分钟手抖了一下,播到下一个片子《推销员》那里去了,我一边想着“咦,圣经推销员真是一个普遍的职业啊~”一边看了十分钟的《推销员》,然后才意识到我放错片子了…都没有意识到语言变了囧 老年痴呆了 痴呆了痴呆了
布列松真的神奇啊,偷窃不仅被描绘得如此优雅而富于技巧性,而且还有一种神圣感(尤其是遇到偷窃老师的时候音乐都飞起了),全程简洁流畅毫无矫饰,但又处处精心谋划。虚无、无趣、冷淡的人生最终获得爱的救赎,天使般珍妮与主角相互依偎。重看重看重看!
细致描绘小偷所处环境与精神的孤独。生活虚无,需凭借什么来排解,他将偷窃视为艺术,不为道德法律等规范所牵制。身处牢狱,时间空间都不再自由,爱情成了唯一指望。他再次将爱情视为艺术,投入其中倾尽全力。所有事情都只是排解孤独的一种形式。空虚感类似筋疲力尽,不如其纯粹,也因此比其容易妥协。
第一次看布列松,真是令人惊叹。扒窃过程就像魔术,而人物内心的变化又像跌宕的小说(且完全没写在脸上)。“无表演”的冷酷感(汗,这么说来,阿基考里斯马基的无表演显得幽默多了),据说他从不重复使用一位演员,因为“一部电影已汲取他们全部的能量”。
简练的形式秒杀那些花哨的警匪片。对罪犯的社会性和本质性的讨论恰到好处。男主演得真好,绝对是小偷界的经典形象。不过在拒绝了母亲、朋友、警察的拯救之后,他最后还是相信了爱情,布列松不常留下这样的活口吧?
本片就是老塔所说的“真正观察生活”的电影,导演对于一个虚无主义者心理变化的掌握相当精妙准确,同时扒手的神情、动作无不细腻、真实(无表情表演在我看来反而是恰当的),将“扒”比做“指尖芭蕾”不仅是对这一动作美学的肯定,更是对布列松本人的肯定,其他同类型电影在它面前黯然失色、毫无美感。
男主角是非职业演员,他眼睛里总有一小团火,忽明忽暗。
看不懂的时候看了也是白看,这种去掉所有细枝末叶只保留核心情节的拍法,需要导演对自己的能力有多高的要求和自信啊!
1,形式与内容上的简洁得独一无二;2,没有表演;3,电影由镜头组成,重新诠释格里菲斯的伟大发现;4,关注人物的动作;5,法国的电影风格一目了然;6,画外音组织结构,类小说,5,偷窃理论来自《罪与罚》;6,在法国,罪犯也是艺术家;7,法国电影关注青年,是精神;意大利电影关注普通人,是生活
1.极简版[罪与罚],指上芭蕾与爱的救赎。2.抽离环境,无定位镜与大远景,零面部特写,中近景视平线机位+偷窃特写组接为主。3.演员模特化木偶化,女主依然极美,转场均用叠化或淡入淡出。4.巴洛克配乐仅在几处出现,渲染情感。5.如此极简风格,须以画外音和日记辅助叙事,补情节描心理。6.3分钟上帝。(9.5/10)
8.0/8.0 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,虽然没有一丝特技,却是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。被后人称为"指尖芭蕾"。然后,你就会明白《天下无贼》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,多么虚假粗糙。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。
我日。什么“最当代的影片”?美女为什么要喜欢一个木头小偷?为什么?谁能跟我解释这个?看在偷窃镜头确实很美的份上,打个3星顶天了。一部故事片最重要的是要叙述一个逻辑完整的故事,伟大的电影可以延伸到各个时代中去。这样的电影堪称伟大的话,你让《十二怒汉》《东京物语》之流情何以堪啊啊啊啊
7/10。特写和声音所形成的狭窄空间把米歇尔的心囚禁起来,初次偷窃和最后的偷窃都在赛马场,特写刻意把双手之外周围的警察排斥出画框,疾驰的画外马蹄声时刻令人提心吊胆,当米歇尔掏出一叠钱的手被拷住,他几乎自投罗网为了从罪恶感中得救;与警察谈话时手有节制地停顿一下再大力扔书,他冷酷的行为从停顿中有了挣扎。布列松擅长运用期待镜位,譬如在地铁站镜头对准失窃者的脚,脚转过方向朝着米歇尔,当众要回钱包,这次失败让米歇尔心生恐惧,摄影机选取楼梯底部的位置,仰拍他警觉地放慢脚步,镜位没有提示危险源,米歇尔探望母亲时也将期待镜位选在家门前,等米歇尔入画他却转身离开,暗示与他人接触心灵的期待落空。宗教的救赎体现在警察带来珍妮的信,牢门打开,一束光驱散了囚室的阴暗,他愿意接受爱的距离,但这种严肃深沉的劝诫不是笔者的菜。